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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评选 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5-04文章来源:http://210.42.160.51:8087/  浏览次数:


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评选 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的通知
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:

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深入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激发广大教职工投身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大力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环境,经研究,决定在全校评选表彰25名左右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评选对象

在学校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(含聘用人员),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参加评选。

(二)基本条件

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;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工作业绩突出;为人正派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;廉洁自律,无不良反映。

(三)在以下方面作出突出成绩

1.教书育人方面

师德高尚,敬业爱生,为人师表;积极承担教学工作并出色完成教学任务,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,教学质量高,教学效果好,学生和同行评价高;治学严谨,在专业和课程建设、教学竞赛、科研等方面成绩突出。

2.管理育人方面

积极为教学、学生服务,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高,工作作风好;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学校的管理规定,坚持原则,办事公道;坚持管理和育人紧密结合,发挥管理工作的育人功能,作出突出贡献。

3.服务育人方面

热爱本职工作,服务态度端正,待人热情、耐心,文明礼貌,积极主动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;提供优质高效服务,努力帮助师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,营造优良的校园育人环境。

、组织领导

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如下:

组长:刘义

副组长:陈秋刚

成员:张化斌、余建武、吴国学、刘继美、李述武、饶雨泰、李宜兵、张文捷

三、评选程序与办法

(一)推荐上报。各党总支(支部)认真学习评选条件,广泛征求群众意见,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(见附件1)评选出本单位的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人选,填写《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》(见附件2),于6月24日前报校工会,电子表格发送至253681962@qq.com邮箱。

(二)组织初评。将候选人材料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,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评,确定进入复评的候选人名单。

(三)组织复评。领导小组成员对进入复评的候选人进行评审、测评,拟定正式候选人名单。

(四)公示上报。校工会组织对评定的正式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;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批,授予湖北广播电视大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。

四、有关要求 

(一)高度重视。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参加“三育人”评选活动,使评选活动成为本单位教职工学习先进的过程,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做爱岗敬业的模范。

(二)坚持标准。要严格评选程序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要坚持评选条件,突出推荐人的先进性、典型性,不得迁就照顾。

(三)严肃纪律。在评选过程中,要充分发扬民主,体现出评比的公正性和严肃性,对拉票贿选等行为予以坚决处理。

附件:“三育人”推荐名额分配表

  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

2016年4月29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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