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9年教职工春秋游活动的通知
各分工会:
为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,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,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,经研究,校工会将组织教职工开展春秋游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和地点
1. 时间:各二级单位可根据部门实际组织一次春游或秋游,春
游在5月底前完成,秋游在11月底前完成。
2. 地点:春秋游活动范围限于省内,必须当日往返。
二、活动人员和组织
1. 参加人员:学校在岗教职工,每位教职工仅限参加一次。
2. 组织形式:以各二级单位工会自行组织为主,校工会统筹协
调。各二级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,合理安排时间,填报工会活动审批表,经审核同意后实施。
三、活动经费和报销
1. 经费标准:
(1)门票每人次不超过80元;
(2)午餐每人不超过40元;
(3)租车费(大客)据实报销。
2. 报销:由各二级单位工会使用公务卡支付春游活动所产生费用,活动结束一周内,凭有效票据及工会活动审批表报送校工会、财务处审签后据实报销。
四、其他要求
1.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秋游活动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安排一名处级干部带队,确保安全。
2.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安排,确保参与面,认真做
好工会活动审批表填报工作。活动结束后,将活动图片、活动报道的电子档发送到hbddghb@163.com。
附件:工会活动审批表
校工会
2019年3月15日
附件: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(湖北科技职业学院)工会活动审批表 |
二级工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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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单日期: 年 月 日 |
活动主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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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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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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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人数及名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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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出预算(含各类项目支出及明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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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工会意见 |
负责人: 公 章 年 月 日 |
校工会意见 |
负责人: 公 章 年 月 日 |
注:此表是报销时必备材料之一,请注意保管、留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