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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春秋游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4-19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各分工会、直属工会小组:

为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,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,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,经研究,校工会将组织教职工开展春秋游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和地点

1.时间:各二级工会可根据单位(部门)实际组织一次春游或秋游活动,活动安排在双休日,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春秋游活动。

2.地点:春秋游活动范围限于省内,必须当日往返。

二、活动人员和组织

  1. 参加人员:学校在岗教职工,每位教职工仅限参加一次。

  2. 组织形式:以各二级工会自行组织为主,校工会统筹协调。各二级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,通过OA系统填报工会活动审批表,经审核同意后实施。

    三、活动经费和报销

    1.经费标准:

    1)餐费每人不超过40元;

    2)租车费据实报销(由后勤服务集团予以审核);

    3)学校已统一购买“湖北职工惠游年票”,门票不予报销

    2.报销:由各二级工会使用公务卡支付春秋游活动所产生费用,活动结束一周内,凭有效票据及工会活动审批表报送校工会、财务处审签后据实报销。

    四、其他要求

    1. 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秋游活动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安排一名处级干部带队,确保安全文明出行。

    2. 各二级工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安排,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,认真做好活动组织和宣传报道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 

校工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 2021419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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