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工会、直属工会小组:
为切实帮助解决特殊困难教职工的实际生活困难,充分体现学校对特殊困难教职工的关心和关爱,根据上级工会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拟在2024年春节前开展“送温暖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“送温暖”对象
1.家庭遭受突发性灾害或重大事故,家庭财产受到重大损失者。
2.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长期住院医治,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。
3.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。
二、工作程序
1.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家庭困难慰问申请表(见附件)。
2.所在工会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。
3.所在分工会、直属工会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。
4. 校工会审核,安排慰问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加强宣传。要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,让每位教职工了解学校政策,体现组织关怀。
2.认真审核。要深入全面了解教职工的真实情况,确保学校的关怀落到必需处。
3.按时完成。2023年12月29日前完成所有工作,并将收集到的《家庭困难慰问申请表》报送校工会。
附件:家庭困难慰问申请表
校工会
2023年12月25日